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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日曝光的失信被執行自然人

  首日曝光的失信被執行法人
  央廣網北京9月1日消息(記者謝夢瑤)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稱,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促使其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新聞局聯合推出“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台”,信用懲戒進入“微時代”。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將每天曝光一名失信被執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執行法人。
  國內欠人錢財卻賴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人(俗稱“老賴”)廣泛存在,已經成為當今經濟社會的一種痼疾。為了有效治理“老賴”現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後於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開新聞發佈會,集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公開等情況進行通報,建立了網上的“老賴”黑名單系統。社會各界人士點擊“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輸入姓名就可以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
  截至今日(1日)上午10時,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共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401465名。其中自然人346335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55130名。
  延伸閱讀
  什麼是失信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信息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  (原標題:最高法官微每日曝2名“老賴” 信用懲戒進“微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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